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楼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6 07: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楼节能改造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JLSL2016-ZFCG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楼节能改造工程 已由 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节能改造专项资金 ,政府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延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楼节能改造工程;
总投资额:约70万元;
招标内容:LED日光灯、LED格栅灯、LED吸顶灯、LED筒灯及节水型感应式小便器的采购及安装;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节能改造专项资金100%,已落实 ;
2.2 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楼;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2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2 日,工期 7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节能行业,且经营范围中有“节能环保”字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省级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认定资格。
3.3 投标申请人须是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门推荐目录入围企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6 年 1_月_26 日至 2016 年 2 月_1 日(1月30日 、1月31日 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00 时至 16:3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省级节约用水主管部门颁发的节水设备物资采购资格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门推荐目录入围企业证明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 到 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 300元,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款转入至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账号:22001686138055000641)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2月19日 09时00分 ,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
5.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入至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中或开标时提供经省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1万元。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联 系 人: 王启东 邮 编: 133000 电 话: 0433-25102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吉市北阳路567号
联 系 人: 李海兰 邮 编: 133000 电话: 0433-2450327
传 真: 0433-2613046 电子邮件: 1721831612@qq.com
监督部门: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
联系人: 裴贞玉 邮 编: 133000 电话: 0433-2266038;1380448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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