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昌县公安局手机信息全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昌县公安局委托,就手机信息全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6-5(HW)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新昌县公安局手机信息全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建设项目,预算金额为22.5万元。详见采购需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
(2).要求投标人是招标主体设备(手机信息全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所投前端采集设备具有“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且检验结论符合《智能终端数据快速取证设备功能性能要求规范GA/WA2003-2014》相关要求。
(4).所投前端采集设备入围《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手机多维信息采集分析系统建设任务书》中手机多维信息采集分析系统前端设备推荐清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zjzfcg.gov.cn/new/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xcztb.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一)(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汽车东站西侧)
九.开标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一)(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汽车东站西侧)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0
交付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
(1)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2)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带汇款凭证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发票。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邵女士
联系电话:0575-86229191
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汽车东站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人:石建华,电话: 15988251199
附件信息 |
查看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