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平安城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州市平安城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施工,招标人为青州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州市
2.2 工程名称:青州市平安城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施工
2.3 招标编号:QZZ2015-0256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青州市平安城市综合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本次项目建设包含设备供应、施工安装调试;与原有一期系统进行嵌入融合集成;验收、检测、标定、运行维护服务等全部工作,并负责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运维的全部工作。
2.5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建设期限为240个日历日,运维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第二标段:建设期限为30个日历日,运维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第三标段: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供货(如公安局30天内机房准备未完成,则在机房准备完成,接公安局书面供货函后15内供货)。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业主要求的所有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预算总投资:120337282元,共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监控系统,预算投资:111857492元;
第二标段:大数据分析系统,预算投资:4500000元;
第三标段:虚拟化平台系统,预算投资:397979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监控系统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2)需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含)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二级(含,或对应的专项设计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以上资质、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大数据分析系统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虚拟化平台系统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3)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月 26日2016年2月1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青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青州市圣水路3669 号)二楼】领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期限不少于3个月);其中第一标段投标单位还需提供: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或对应的专项设计资质+专业承包资质)资质证书、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机电工程类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拟派本项目建造师的社保缴纳证明(期限不少于3个月);其中第三标段投标单位还需提供: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2月 24日9时30分,地点为 青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开标大厅【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青州市圣水路3669 号)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潍坊政府采购网和青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青州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536-3853699
联 系 人:吴军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传真):0536-6131979
邮 箱:qxqz0536@163.com
联 系 人:朱永奎、商晓燕
2016年 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