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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医技培训中心综合楼项目第二批暂估价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5 17: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医技培训中心综合楼项目已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医技培训中心综合楼项目第二批暂估价设备及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裕成消防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医技培训中心综合楼项目第二批暂估价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

2.3采购编号:商财采代(201604      

2.4标包划分及采购预算:

 

所属专业

招标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

备注

1标包

暖通

空调及通风末端设备

583.8

2标包

给排水

换热器及压力容器

71.6

3标包

电气

强电电缆

1050

4标包

电气

低压柜、插接母线及配套设备

616.7

5标包

电气

配电箱

500

2.5招标范围及内容:上述标包所含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质保期内服务、质保期后的维护、配件供应和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附随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见附表。

2.6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2.7供 货 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供货到工程现场;

2.8供货地点: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指定地点。

2.9质 保 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包:空调及通风末端设备(空调及新风机组、风机盘管、多联机室内机及室外机、排风扇)

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2.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生产标包内空调及新风机组、多联机室内机及室外机、风机盘管(除净化风机盘管外)的能力;

3.1.3.        企业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年检记录;

3.1.4.        所投产品若属于全国工业品产品许可证目录内,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该许可证应涵盖招标范围内相应型号产品。

3.1.5.        具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须提供扫描件(加盖红章)。

3.1.6.        所投产品均须为国际国内一线知名品牌;该品牌中央空调末端设备生产销售历史不得少于20年;投标人多联机产品必须为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1.7.        投标空调及新风机组、风机盘管产品须满足7°C温差的设计要求,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须提供产品样本或电脑选型表。    

3.1.8.        类似项目要求:企业自201301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3个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建项目空调末端设备(须至少含本次招标范围产品中的一类产品)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9.        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3.1.10.     企业所在地或商丘市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开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1.11.     投标人仅可参加一个标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与本标段所对应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2标包:换热器及压力容器

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2.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生产标包范围内所有产品的能力;

3.1.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D1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

3.1.4.        企业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年检记录;

3.1.5.        具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须提供扫描件(加盖红章)。

3.1.6.        类似项目要求:企业自201301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3个合同额在70万元及以上的公建项目换热器或压力容器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7.        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3.1.8.        企业所在地或商丘市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开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1.9.        投标人仅可参加一个标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与本标段所对应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3标包:强电电缆

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2.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生产标包范围内所有产品的能力;

3.1.3.        企业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年检记录;

3.1.4. 投标人应具备110kV电缆交联生产线设备。

3.1.5.        投标产品具备有效的“3C”认证证书;

3.1.6.        具有由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机械工业电工材料及特种线缆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不超过5年的低烟无卤电缆型式试验报告(须同时提供报告的网络查询页或查询电话)。报告须提供扫描件(加盖红章)。若网络查询不到或无法查询的,不予报名。

3.1.7.        具有由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机械工业电工材料及特种线缆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电缆检测报告(须同时提供报告的网络查询页或查询电话)。报告须提供扫描件(加盖红章)。若网络查询不到或无法查询的,不予报名。

3.1.8.        类似项目要求:企业自201301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3个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建项目强电电缆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另至少一个供货合同中包含240mm2截面的电缆;至少一个供货合同包含柔性矿物质绝缘电缆。

3.1.9.        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3.1.10.     企业所在地或商丘市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开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1.11.     投标人仅可参加一个标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与本标段所对应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4标包:低压柜、插接母线及其配套设备

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2.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生产标包范围内所有产品的能力;

3.1.3.        企业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年检记录;

3.1.4.        具有投标产品准产证。

3.1.5.        具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须提供扫描件(加盖红章)。

3.1.6.        投标的低压柜及母线设备具备有效的630A-3200A的“3C”认证证书;

3.1.7.        类似项目要求:企业自201301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3个合同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建项目插接母线或低压配电柜630A-3200A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8.        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3.1.9.        企业所在地或商丘市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开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1.10.     投标人仅可参加一个标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与本标段所对应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5标包:配电箱

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2.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生产标包范围内所有产品的能力;

3.1.3.   企业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年检记录;

3.1.4.   具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须提供扫描件(加盖红章)。

3.1.5.   投标产品具备有效的“3C”认证证书;

3.1.6.   类似项目要求:企业自201301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3个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建项目配电箱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7.   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3.1.8.   企业所在地或商丘市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开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1.9.   投标人仅可参加一个标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与本标段所对应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25日至20151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时,下午13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家属院C12栋东单元一楼东户)报名。

4.2. 报名须知:

4.2.1 报名时携带:

a)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第4季度社保交纳证明(委托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b)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c)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企业2012年度-2014年度中有一年及以上实现盈利(即净利润大于零)(对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年份算起)。

d)   企业2015年度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

e)   企业2015年第4季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f)   企业提供所投产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如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

g)   企业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须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加盖红章));

h)   投标设备质量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如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报告须提供扫描件(加盖红章);

i)   3C”认证证书(如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须提供证书原件及网络查询页(加盖红章));

j)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为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清单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如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

k)   投标人提供产品满足7°C温差设计要求的产品样本或电脑选型表。(如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

l)   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首页明确所附合同采购人的联系方式,以便本项目招标人核查;

m)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除明确要求扫描件外),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审核合格后报名。

4.2.2 投标人须在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首页明确所附合同采购人的联系方式,以便本项目招标人核查,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裕成消防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话: 0370-32879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女士   余女士

  话: 0370-3668817  15137010773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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