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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5 17: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楚雄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楚雄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医用医疗设备的供货、安装、运行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日期:按合同签订时间。
3、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
5、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3个包(A包、B包、C包),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包报名。
6、交货地点:楚雄州人民医院。
7、采购清单:
包号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详细情况
数量
计量
单位
A
1
臭氧治疗仪
详见招标文件
1
2
多极射频控温热凝器
详见招标文件
1
B
1
超声刀
详见招标文件
2
C
1
胸腔镜
详见招标文件
1
2
肺功能仪
详见招标文件
1
注:进口产品允许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3、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和管理服务;
4、投标人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服务优良和较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须提供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全新原厂正品;
8、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是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海关同批次产品的报关证明材料;如中标后供货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报关证明材料;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16 1   25 日至2016 1   29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购买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人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国或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产品如是进口产品,提供海关同批次产品的报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至报名现场审验报名,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2月 16 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招标网”、“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站”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 楚雄市鹿城南路318号
联系人:邹兵                
联系电话:1898783336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灵秀路中段(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旁)
联 系 人:刘眉
联系电话:15987869865 0878-3156170
                 
                                                   2016年 1 月 25 日
 
 
 
州医院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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