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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宗地一、宗地二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5 18: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金光花苑II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以郑东计财发改【2015】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宗地一、宗地二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宗地一、宗地二桩基检测
2.2建设规模: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京港澳高速辅道以东、通商路以西、金光路以南、永盛西路以北区域,占地面积约1455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91387.84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检测和静载试验工程,桩基检测数据的计算分析与结果评价、信息反馈,编制完整检测报告;
2.4质量要求:桩基检测符合国家《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CJ106-2003/J256-2003)、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桩基检测需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企业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提供合同、检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
3.3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其他要求:
3.4.1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2015年7月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2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网上报名: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下午17:3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3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1月 29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时进行现场查验。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计量认证证书;(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和检测报告);(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及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和检测报告);(5)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882710
9.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白先生 郑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邮箱:xdzx006@126.com



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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