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交通运输局就X029府金线中原大道至G207段改建工程(偃师段)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029府金线中原大道至G207段改建工程(偃师段)施工图设计已由洛阳市交通运输局以洛市交 [2015]450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偃师市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洛阳市和偃师市财政各承担建安费的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2.2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编号:G2016-031T
2.4项目总投资:24271.51万元(建安费约1.54亿元)。
2.5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及监理。
2.6标段划分:施工标共为1个标段,监理标共划分3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 | 起迄桩号 | 建设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地点 |
施工标 | K5+171.286- K23+057.315 | 17.886 | 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及附属工程的施工 | 偃师市境内 |
监理标 | K5+171.286- K11+171.286 | 6 | 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及附属工程的监理 | |
K11+171.286- K17+171.286 | 6 | |||
K17+171.286- K23+057.315 | 5.886 |
3.1资质要求
3.1.1施工标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最近5年内有独立承担过两个单项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业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与项目相应的较高投融资信誉实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人基本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款证明。
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提交3000万元施工保证金,汇入业主指定帐号。
4、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要求,对未进入名录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招标人或有关部门应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名录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1.2监理标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在近 5年内独立完成过一项里程不少于5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新建、改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1.4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单位只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
4.1施工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进行。
4.2监理标采用固定标价评分法。
5.1获取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
5.2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办理相关手续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6年2月18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市会展中心西侧五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偃师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偃师市华夏路35号
联 系 人:卫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13838806899
13939900201
招标代理: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南昌路与南苑路交叉口骏景天下高层1号楼1单元9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张先生
电 话:13698877799、13598460472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