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5 21: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9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购置垃圾箱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13400020001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环卫局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大道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150267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金鼎领域商业A区103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6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1月29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1-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1-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F环岛266窗口或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1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厂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6)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塑料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7)至少提供三份近两年(2014-2015年)类似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凡符合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省级(含省级)以上塑料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三份近两年(2014-2015年)类似业绩原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公休日除外)到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F环岛266窗口或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资料。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联系方式:13831707819 传真电话:0317-8815588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 沧州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21775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项目名称:购置垃圾箱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13400020001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环卫局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大道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150267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金鼎领域商业A区103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6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1月29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1-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1-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F环岛266窗口或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1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厂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6)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塑料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7)至少提供三份近两年(2014-2015年)类似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凡符合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省级(含省级)以上塑料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三份近两年(2014-2015年)类似业绩原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公休日除外)到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F环岛266窗口或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资料。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联系方式:13831707819 传真电话:0317-8815588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 沧州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21775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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