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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部分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5 21: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5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枣强县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320020010
项目联系人:庞兆立
项目联系电话:0318-7916660
采购人: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枣强县枣强镇富强街南头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8220936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大陆裕丰H座3单元1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7916660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2月15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1-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1-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处(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第31标段A、B投标人具有隔离网生产能力的厂家。3.2 第45标段A、B、C-第46标段A、B投标人投标人须是具有相应产品生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3.3 第46标段C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3.6投标人可对任意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若在前一个标段中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候选人。3.7报名结束后,投标人应在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时一并交至招标人,不能按时提交或不符合检察机关要求的,依法取消其投标资格。3.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转出押金(第31标段A、B; 第45标段A、B、C;第46标段A、B押金10万元;第46标段C押金50万元),交纳到枣强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暨水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资金管理组开设的专户(户名:枣强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开户行:农行枣强县支行,账号:50414001040002766)。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持以下资料的所有有效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处(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包括:A、营业执照副本;B、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到场持本人身份证)C、资质证书副本(第46标段C需提供);D、交纳至枣强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暨水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资金管理组专户的押金回执证明。
采购数量:划分为8个标段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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