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内蒙古公安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空调采暖系统工程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50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3、供应商必须整包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6、投标人必须提供同一中外合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中主机及压缩机的原厂唯一授权; 7、近两年诚信状况证明及自觉遵守和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3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应的安全考核证书(建造师如使用临时执业证书的执行建办市[2013]7号); 4.4授权人须持身份证; 4.5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企业近半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投标企业近半年内的纳税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声明、近三年审计报告); 4.6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格式见附件1; 4.7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格式见附件2; 4.8本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原件。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均可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提供资料需装订,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公务员小区西门南200米路东高层红色东单元10楼东户(喜桥酒店南侧) | 邮政编码: | 010000 | 联 系 人: | 何亚庆 | 联系电话: | 15184734817 1331489433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 | 呼和浩特市金谷农村合作银行昭乌达支行 | 账    号: | 0203 1012 2000 0000 0044 12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 地    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1号 | 邮政编码: | 0100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0471--3678500 | | 2016年01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