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砖埠镇公益性农田水利管护工程招标公告
沂南县砖埠镇公益性农田水利管护工程招标公告
沂南县砖埠镇公益性农田水利管护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条例,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一、工程项目的概况: (1)项目名称:沂南县砖埠镇公益性农田水利管护工程; (2)项目编号:YNGCJY-2016-002-2; (3)项目概况:电力工程、泵房水源井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5)工程工期:30天(具体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申请人基本条件 1、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8:30-16:30)(节假日除外)到沂南县政务大厅二楼201室(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2)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近三年来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承揽同类型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6)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所需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格证书、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年度)(原件)、身份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8)外地进临沂企业须具有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9)外地进临沂企业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 (10)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11)县外企业须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进驻沂南备案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四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沂南县砖埠镇公益性农田水利管护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 四、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购买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向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壹仟伍佰零贰元整(¥1502元)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账户名称:沂南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2、招标文件300元/份(含图纸),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五、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8:30-16:30)(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时须出示第三条要求出示的证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砖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柴工 联 系 电 话:14768219596 地 址:沂南县政务大厅二楼201室 监督电话:0539-3221883 时 间: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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