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全县中小学监控工程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 |
采购人地址:木兰中路24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2488819 |
项目联系人:吕胜斌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承德中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华峰中心A-802(市政府对面)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076366 |
采购内容:南三区所属学校网络视频监控(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用途:教学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工期:50日历日 |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14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完全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或其他足以证明缴纳全部税款的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或其他能够证明足额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院开具); (4)具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 (5)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交换机、硬盘录像机、视频摄像机、硬盘的授权书,同一标段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与投标,以报名顺序先后只取一家; (6)因工期紧张,本项目第一、第三标段中标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7)生产厂商授权证明要标明项目名称,提供的厂家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等证明必须加盖厂商公章及联系方式且真实有效; (8)为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投标人须提前考察,并带视频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到围场教育局监控总平台进行兼容性测试,通过兼容性测试后持围场教育局开具的“通过兼容性测试证明”再到监控总平台设备及软件供应商处开具“无缝对接证明”,方可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第一次测试过的设备需重新进行兼容性及无缝对接证明测试,以测试证明时间为准) (9)所有通过兼容局总监控平台的设备器材就地封存样品,开标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退回封存样品,中标单位被封存的样品作为工程验收依据继续封存,到整个项目的工程全部完工时依据封存的样品验收完毕后予以退回; 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请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教育局出具的“通过兼容性测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缝对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承德中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月25日-2016年1月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承德中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华峰中心A座802) |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领取时请携带U盘,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本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 |
项目联系人:袁东洋 |
联系方式:0314-2076366 |
传真电话:0314-2076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