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办税业务用房、数据处理综合服务业务用房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论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受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准备就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办税业务用房、数据处理综合服务业务用房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组织采购。该项目于2016年1月5日进行了招标文件(详见附件)第二次论证会议,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办税业务用房、数据处理综合服务业务用房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50万
四、论证小组成员:汤德浓、区长胜、文东平、胡湘荣、张晓东(采购人代表)
五、论证会议基本内容: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办税业务用房、数据处理综合服务业务用房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于2016年1月5日9:30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进行招标文件论证会议。
首先由采购人代表不带倾向性的介绍项目的概况,简单阐述项目建设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论证小组成员独立审查招标文件,主要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指标、合同范本、评标办法等进行查阅,并就招标文件中不清楚的内容进行讨论。
最后论证小组独立签署了审核意见,一致认为: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无意见。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联 系 人:尹振洲
联系电话:0750-3509230。
传 真:0750-3509006。
七、论证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1月28日三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上述内容存在异议或需要提出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我中心反映提出。
附件: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办税业务用房、数据处理综合服务业务用房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根据论证情况修订)点击打开链接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