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起台农场2013-2014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次)
柘城县起台农场2013-2014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城县起台农场2013-2014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商丘市财政局以商财预【2013】554号、商财预【2014】322号、商财预【2013】7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柘城县起台农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柘城县起台农场2013-2014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起台农场地处商丘、鹿邑、柘城三县交界处,全场共有土地面积1050亩。
2.3项目编号:柘财采购【2015】204号
2.4项目地点:柘城县起台农场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等级:合格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大门、围墙施工及旧房拆除;
第二标段:道路及混凝土排水管道施工,路灯及健身器材的采购与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若延续注册的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受教育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若延续注册的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受教育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4)财务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6)信誉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应包含:投标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可以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同一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只能中投报一个标段,若同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中取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路与苏州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4.3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须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复印件两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单位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柘城县起台农场
地 址:柘城县起台镇南4公里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2252607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0-7390229 18638700817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