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和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和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察和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和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柘财采购【2015】19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本项目采购内容: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和信号灯采购、安装及其相关服务(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
3.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须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信号灯产品须具备由公安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准规范的信号灯检测报告及符合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标准规范的信号机检测报告;
3.7、电子警察产品须具备:
1、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符合检验依据为GB/T15865-1995、GB/T15211-2013、GB16796-2009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符合(GB/T28181-2011)的标准符合性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公安部交通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符合GA/T496-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8、投标人应有2012年1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类似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以上工程业绩;
3.9、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本公告报名期间);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路与苏州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3.6项和3.7项所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证明文件、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结果告知函等资料。(以上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另行要求的除外);
4.3、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2月18日上午10: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柘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37021988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健康路发展大厦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3977434 13903709252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