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息县张陶乡(等)两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LZHB-2015-1109
一、招标条件
息县张陶乡(等)两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息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施工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息县张陶乡和东岳镇,西至东岳镇江庄村、刘楼村界;南至张陶乡文庄村村界;东至张陶乡孙寨村村界,北至东岳镇大刘庄村界,共包含12个行政村。项目区涉及张陶乡张陶村、大邹庄村、胡庄村、裴寨村、赵楼村、文庄村、徐长庄村、孙寨村、佘老庄村共计9个行政村;涉及东岳镇黄岗村、霍庄村、邱庄村共计3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约5012.54hm2。
项目总投资:约7500万元
计划(标段)工期:
施工第1-19标段工期为:每标段240个日历天;
施工第20、21标段交货期为:施工工程结束前。
招标范围:各标段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质量达到《河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的规定合格标准。
承包方式:总承包
标段编号及划分:施工工程共分为2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
4m宽田间主道4072m(TJZD-1、2、3),过路涵Ⅲ1座(涵Ⅲ-1),规划桥Ⅲ3座(桥Ⅲ-1、3、4),斜交桥Ⅲ1座(桥Ⅲ-5),规划桥Ⅳ1座(桥Ⅳ-1),斜交桥Ⅳ3座(桥Ⅳ-2、3、4),规划桥Ⅴ1座(桥Ⅴ-1),道路标志牌6块,桥梁限载标志牌18块。
第二标段:
4m宽田间主道2729m(TJZD-4、5),整修原破损柏油路3226m(ZXLⅡ-1、3),规划桥Ⅲ2座(桥Ⅲ-2、9),斜交桥Ⅲ3座(桥Ⅲ-6、7、8),规划桥Ⅳ3座(桥Ⅳ-5、6、7),过路涵Ⅰ4座(涵Ⅰ-1、2、3、4),过路涵Ⅱ1座(涵Ⅱ-1),道路标志牌6块,桥梁限载标志牌16块。
第三标段:
4m宽田间主道3657m(TJZD-6、7、8、9、10),整修原破损柏油路751m(ZXLⅡ-2),规划桥Ⅱ2座(桥Ⅱ-2、4),斜交桥Ⅱ2座(桥Ⅱ-1、3),斜交桥Ⅲ1座(桥Ⅲ-10),规划桥Ⅳ1座(桥Ⅳ-9),斜交桥Ⅳ1座(桥Ⅳ-8),过路涵Ⅱ3座(涵Ⅱ-2、3、4),过路涵Ⅲ2座(涵Ⅲ-2、9),项目区出入口标志牌1块,主要标志牌1块,道路标志牌12块,桥梁限载标志牌14块。
第四标段:
4m宽田间主道5785m(TJZD-11、12、13、14、15、20、21),规划桥Ⅰ2座(桥Ⅰ-1、2),规划桥Ⅱ1座(桥Ⅱ-5),规划桥Ⅲ2座(桥Ⅲ-13、14),规划桥Ⅳ2座(桥Ⅳ-10、13),穿路涵管3座(涵管-1、2、3),过路涵Ⅰ6座(涵Ⅰ-8、9、10、11、12、13),过路涵Ⅱ1座(涵Ⅱ-7),道路标志牌14块,桥梁限载标志牌14块。
第五标段:
4m宽田间主道5330m(TJZD-16、17、18、19、23、24),规划桥Ⅰ2座(桥Ⅰ-3、4),规划桥Ⅱ1座(桥Ⅱ-8),规划桥Ⅲ1座(桥Ⅲ-11),规划桥Ⅳ2座(桥Ⅳ-11、12),过路涵Ⅰ3座(涵Ⅰ-5、6、7),过路涵Ⅲ2座(涵Ⅲ-3、4),主要标志牌1块,道路标志牌12块,桥梁限载标志牌12块。
第六标段:
4m宽田间主道5610m(TJZD-22、32、34),规划桥Ⅰ1座(桥Ⅰ-6),规划桥Ⅱ1座(桥Ⅱ-9),规划桥Ⅲ1座(桥Ⅲ-12),过路涵Ⅰ1座(涵Ⅰ-15),道路标志牌6块,桥梁限载标志牌6块。
第七标段:
4m宽田间主道4596m(TJZD-35、25、28),4m修复路379m(ZXLⅠ-2),2m梯形渠2438m(DQⅠ-1、3),3m梯形渠742m(DQⅡ-1),80cmU形渠751m(NQⅠ-1、2),规划桥Ⅰ1座(桥Ⅰ-5),过路涵Ⅰ7座(涵Ⅰ-17、18、19、20、21、22、23),过路涵Ⅱ23座(涵Ⅱ-5/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3、24、25、26、32、33、34),过路涵Ⅲ10座(涵Ⅲ-6、7、10、11、12、13、14、15、16、17),道路标志牌8块,桥梁限载标志牌2块。
第八标段:
4m宽田间主道4345m(TJZD-26、27、29、30、31、33),整修原破损柏油路1166m(ZXLⅠ-1),徐长庄衬砌塘1座,胡庄衬砌塘1座,过路涵Ⅱ9座(涵Ⅱ-6、27、28、29、30、31、35、36、37),过路涵Ⅲ5座(涵Ⅲ-18、19、20、21、22),穿路涵管4座(涵管-4、5、6、7),2m梯形渠1055m(DQⅠ-2、4),3m梯形渠525m(DQⅡ-2),道路标志牌12块,坑塘警示牌4块,坑塘标志牌2块。
第九标段:
4m宽田间主道5382m(TJZD-36、37、38、39、40、41),整修原破损水泥路699m(ZXLⅠ-4),80cmU形渠1089m(NQⅠ-3),规划桥Ⅱ2座(桥Ⅱ-6、7),过路涵Ⅰ2座(涵Ⅰ-16、19),道路标志牌10块,桥梁限载标志牌4块。
第十标段:
4m宽田间主道4648m(TJZD-42、43、44、45、46、47、48、49),2m梯形渠2962m(DQ-Ⅰ5、6、7、8、9),3m梯形渠856m(DQⅡ-3),过路涵Ⅰ6座(涵Ⅰ-14、24、25、26、27、28),过路涵Ⅲ3座(涵Ⅲ-5、8、23),闸2座,道路标志牌14块。
第十一标段:
4m宽田间主道3424m(TJZD-51、53),2m梯形渠1360m(DQⅠ-10、11),3m梯形渠840m(DQⅡ-4),过路涵Ⅰ7座(涵Ⅰ-30、31、32、33、34、35、36),过路涵Ⅱ1座(涵Ⅱ-38),规划桥Ⅱ1座(桥Ⅱ-10),规划桥Ⅲ1座(桥Ⅲ-15),桥梁限载标志牌4座,道路标志牌4座,栽植大叶女贞米径5cm4760株,栽植紫薇 米径6cm3567株。
第十二标段:
4m宽田间主道5088m(TJZD-50、52、54),道路标志牌6座,项目区出入口标志牌1座,主要标志牌1座。
第十三标段:
孙寨村全部机井。该标段总工程量为:80m深机井92眼,井亭18座,井堡92座。
第十四标段:
赵楼村全部机井、裴寨村44眼机井(含所带井亭4座)。该标段总工程量为:80m深机井102眼,井亭5座,井堡102座。
第十五标段:
大邹庄全部机井、裴寨村40眼机井(含所带井亭5座)。该标段总工程量为:80m深机井78眼,100m机井12座,井亭32座,井堡90座。
第十六标段:
霍庄村、黄岗村全部机井。该标段总工程量为:80m深机井60眼,100m深机井35眼,井亭13座,井堡95座。
第十七标段:
邱庄村全部机井、佘老庄80m机井(含所带井亭、井堡)。该标段总工程量为:80m深机井70眼,100m深机井10眼,井亭34座,井堡80座。
第十八标段:
文庄村和徐长庄村全部机井、佘老庄100m机井(含所带井亭、井堡)。该标段总工程量为:60m深机井77眼,80m深机井11眼,100m深机井14眼,井亭17座,井堡102座。
第十九标段:
胡庄村全部机井、张陶村全部机井。该标段总工程量为:60m深机井49眼,80m深机井55眼,井亭41座,井堡104座。
第二十标段:
黄岗村、霍庄村、邱庄村、张陶村、文庄村机井配套设备与安装以及地面软管。
第二十一标段:
胡庄村、裴寨村、赵楼村、佘老庄村、大邹庄村、徐长庄村、孙寨村机井配套设备与安装以及地面软管。
监理服务——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要求:以通过竣工验收为准。缺陷责任期为监理服务期至验收合格。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及《河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规程》的规定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监理服务共分为2个标段
监理一标段:息县张陶乡(等)两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第1至第12标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监理二标段:息县张陶乡(等)两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第13至第21标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整理后土地测量、重估与登记服务——
服务地点:项目区位于息县张陶乡和东岳镇,西至东岳镇江庄村、刘楼村界;南至张陶乡文庄村村界;东至张陶乡孙寨村村界,北至东岳镇大刘庄村界。
服务规模:项目区总面积5012.54hm2
服务周期:竣工验收前提交全部成果,以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招标服务范围:对整理后的项目区进行土地测量、重估与登记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第1-19标段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3.1.2、施工第1-12标段需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之一的;施工第13-19标段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凿井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
3.1.3、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至投标截止时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签订了劳动合同;
3.1.5、近三年没有被纪委、法院、建设、交通、水利部门以及省国土厅通报批评或列入黑名单的(此项是对投标人的资信要求,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并出具符合资信要求的评定结果承诺书。若评定结果承诺书与实际不符,造成后果自负。)
3.1.6、投标企业近三年内(2012年1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工程业绩;
3.1.7、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1.8、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的(此项是对投标人的资信要求,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并出具符合资信要求的评定结果承诺书。若评定结果承诺书与实际不符,造成后果自负。)
3.1.9、近三年内承担过土地(整治、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不得参与投标(此项是对投标人的资信要求,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并出具符合资信要求的评定结果承诺书。若评定结果承诺书与实际不符,造成后果自负。)
3.1.10、没有转包工程行为的(此项是对投标人的资信要求,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并出具符合资信要求的评定结果承诺书。若评定结果承诺书与实际不符,造成后果自负。)
3.1.11、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3.1.12、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1.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3.2、施工第20至21标段资格要求:
3.2.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机电设备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经过省、市相关部门质量检测的证明;并具备设备(潜水泵和柴油发电机组)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3.2.3、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具备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之日计算),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且至投报本项目时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之日计算),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4、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并保证中标后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此项是对投标人的资信要求,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并出具符合资信要求的评定结果承诺书。若评定结果承诺书与实际不符,造成后果自负。)
3.2.6、提供自2012年1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份的类似业绩合同,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3.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3.3、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3.2、监理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之一;监理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3、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监理过类似工程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3.3.4、财务要求: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具有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3.5、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监理员(5名)具有相关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3.3.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1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3.7、近三年没有被法院、建设、交通、水利部门和省国土厅通报批评或列入黑名单的(此项是对投标人的资信要求,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并出具符合资信要求的评定结果承诺书。若评定结果承诺书与实际不符,造成后果自负。)
3.3.8、以往承担过的土地开发整理监理服务项目没有验收不通过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拖延工期的(此项是对投标人的资信要求,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并出具符合资信要求的评定结果承诺书。若评定结果承诺书与实际不符,造成后果自负。)
3.3.9、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3.10、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3.4、整理后土地测量、重估与登记服务标段资格要求:
3.4.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3.4.2、须具有省级及其以上测绘局核发的乙级及其以上测绘资质和省级及其以上土地学会核发的乙级及其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和省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规划设计资质;
3.4.3、近三年(2012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有类似工程(土地整治范畴内)项目服务业绩;
3.4.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3.4.5、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6、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3.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 2016年1月29日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到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服务窗口 进行报名,逾期不候。
4.2施工第1-19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本项目项目经理姓名以及注册建造师证的级别);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2年11月1日起)类似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评定结果承诺书。
施工第20至21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本项目项目经理姓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机电设备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年(2012年11月1日起)3份合同金额在300万元或以上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等(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评定结果承诺书。施工第20至21标段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场进行登记确认。
监理1标段2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本项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2年11月1日起)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监理员(5名)的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原件等;评定结果承诺书。
整理后土地测量、重估与登记服务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副本)、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原件等。
(验原件后留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每个投标单位只可投报上述标段中的任三个标段,但只可按照标段顺序中取一个标段。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施工第1至19标段,每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施工第20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施工第21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监理每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整理后土地测量、重估与登记服务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4.5 各单位领取的标段招标文件必须为报名时投报的标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 23 日9: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时间如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0376-5852508
地址:信阳市息县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王鼎国贸大厦A座十二楼
联系人:董女士 赵先生
联系(传真)电话:0371-87520522
息县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
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