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松林店镇人民政府涿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松林店片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Y-HW15-925
采购人名称:涿州市松林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涿州市松林店镇凌云东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甄雅楠0312-395341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F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乔欢、孟春秀0311-85288943
采购用途: 1包:垂直压缩机、勾臂车、垃圾箱、保洁电动车、垃圾转运车; 2包:污水处理设备、除臭与防臭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涿州市松林店镇片区村庄。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各包具体要求:1包:投标人须为生产商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勾臂车及垃圾转运车应具有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保证上牌照、具有免税公告和国家强制性3C认证;2包:投标人须为生产商,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携带资料:
1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勾臂车及垃圾转运车的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免税公告(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和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等的原件、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2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涿州市冠云路和玫瑰大街交叉口北行150米路东)。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2 月 24 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 2 月 24 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涿州市亨通南街与冠云路交叉口北行150米路东)
供货时间:1包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2包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90日内完成系统调试并达到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合格标准
传真电话:0311-85288944-8004
投诉电话:0311-85288943-转8040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2 月 24 日9时30分;开标时间:2016年 2 月 24 日9时30分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保定市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