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阳山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阳山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了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DZB15QY056G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山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内容 | 数量/单位 | 完工期 | 政府性质 | 付款方式 |
环境保护 仪器设备 | 一批 | 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 政府采购 |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余下5﹪合同款项在设备验收合格使用满一年之日起2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12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离子色谱仪、便携式多气体分析仪、便携式流速/流量测量仪、烟气分析仪的制造商,则必须出具其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有效(签字及盖章)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针对标书中标注“★”、“▲”的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需提交由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签字及盖章确认的技术指标确认函原件。
6、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3项原件(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供应商住所地有相关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报名登记及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4日15时正。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3月4日15时正。
十一、开标地点: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阳山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阳山县韩愈路28号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3-7802795
传真:0763-7801492
邮编:5131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育才路4号金源楼D梯201单元。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传真:0763-3280722
邮编:511518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