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建设项目医疗气体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5 15: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5]1157号文件批准建设,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以豫发改社会[2015]1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加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医疗气体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建设项目医疗气体系统工程
2.2招标编号:G16BHN-003
2.3项目规模: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位于郑东新区白沙组团工贸路以南、西平路以北、康庄路以西、郑信路以东地块,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门诊医技楼、病房楼内手术室、ICU、CCU、病房、抢救室、检查诊疗室、液氧罐、医用制氧站等医疗气体系统的设计及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
2.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级)或安装许可证(GC2类);药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15年及以上工程从业经历,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保险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5业绩要求:2013年以来有已完工或在建的类似工程两项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3.6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7其他要求
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具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2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认证证书;
4.1.4药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制造商的授权代理证书;
4.1.5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1.6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从事专业年限证明材料;
4.1.7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1.8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1.10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0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厦B座24楼2402室)。
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地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厦B座24楼2402室)
5.2招标资料费用,另行通知;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于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8、其他事项
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超过 9 家时,将进行资格预审;不超过 9 家将直接发售招标文件进行资格后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人民医院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87160128
传真:0371-87160128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厦B座24楼2402室
联系人:王君益
电话:0371-55621206转801
2016年1月25日
本项目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5]1157号文件批准建设,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以豫发改社会[2015]1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加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医疗气体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建设项目医疗气体系统工程
2.2招标编号:G16BHN-003
2.3项目规模: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位于郑东新区白沙组团工贸路以南、西平路以北、康庄路以西、郑信路以东地块,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门诊医技楼、病房楼内手术室、ICU、CCU、病房、抢救室、检查诊疗室、液氧罐、医用制氧站等医疗气体系统的设计及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
2.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级)或安装许可证(GC2类);药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15年及以上工程从业经历,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保险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5业绩要求:2013年以来有已完工或在建的类似工程两项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3.6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7其他要求
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具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2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认证证书;
4.1.4药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制造商的授权代理证书;
4.1.5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1.6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从事专业年限证明材料;
4.1.7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1.8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1.10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0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厦B座24楼2402室)。
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地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厦B座24楼2402室)
5.2招标资料费用,另行通知;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于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8、其他事项
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超过 9 家时,将进行资格预审;不超过 9 家将直接发售招标文件进行资格后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人民医院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87160128
传真:0371-87160128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厦B座24楼2402室
联系人:王君益
电话:0371-55621206转801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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