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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改造提升为樱花大道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5 11: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改造提升为樱花大道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5-1623G012

一、招标条件

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监察管理局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改造提升为樱花大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改造提升为樱花大道项目

2.2建设地点:高新区滨河北路(凌波桥至泰和社区段)

2.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约160万元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滨河北路(凌波桥至安康路段)改造提升为樱花大道工程

    二标段:滨河北路(安康路至泰和社区段)改造提升为樱花大道工程

2.5工    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苗木成活率必须为100%,即包种包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2项目经理需提供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  1  25 日至2016年  1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222  9:3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监察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滨河北路7号高新区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15139970086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379-64791211转805  0379-69965997转805

传    真:0379-64791211

邮    箱:lyzx7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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