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邢台县龙泉寺乡营头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邢台县龙泉寺乡营头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邢台县龙泉寺乡营头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邢台县龙泉寺乡营头村 项目总预算:256.94万元 施工工期:9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款支付方式:市局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0%;省厅复核合格后拨付剩余工程款。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为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土地整治、农田土地整理、农村土地整理、土地平整等相关内容 投标人报名要求:(1)带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注:具备与项目所在的乡(镇)、村沟通协调能力(不需要提供证明)。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