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丽水市支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丽水市支队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第四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丽水市支队的委托,对日用品副食品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浙建航招2015168-3号
2.采购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丽水市支队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第四次)
3.采购内容:肉、禽、蛋、水产、蔬菜、调味品等,一年采购总价约130万元,
最高限价:下浮8%(以浙江省物价局官方网站(http://www.zjpi.gov.cn)公布的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丽水市同类物资最新价格为报价参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5.2具有正规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证照;经营服务范围符合副食品配送要求;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
5.3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
5.4无经营劣迹或不良诚信行为;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与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售后不退还。
8.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8.1时间:2016年1月22日-2016年1月29日每天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8.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红、彭杨联系电话:0578-2139203传真:0578-2152625
8.3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可传真:0578-2152625)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⑷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152625;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10室)。
9.保证金交纳: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2月19日17:00(北京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后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开具收据。
9.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交纳。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2月23日9:30(北京时间)。
11.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6年2月23日9: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4.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建辉联系电话:0578-15988039528
www.lscgzb.gov.cn/www.zjzfcg.gov.cn,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2日
附件信息 |
查看原公告 |
上一篇:阳原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及电子监管系统购置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