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中央美术学院部分房屋承租经营权的招标公告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央美术学院的委托,就中央美术学院部分房屋承租经营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本项目拟选7家投标申请人作为投标人,如报名合格单位超过7家,将发放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工作。 招标人名称:中央美术学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尹洪伟 闫凯杰 010-68798116/8139 项目名称:中央美术学院部分房屋承租经营权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招标范围:花家地南街8号院内美术馆艺术品商店承租经营权、朝阳区东大桥路甲6号门面房现经营为服装店承租经营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承租朝阳区东大桥路甲6号门面店的企业为办公、服装、商品等无污染行业企业;承租花家地南街8号院内美术馆艺术品商店的为礼品店行业企业。 3. 投标人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2日--1月26日9:00至16:00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7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备注: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交下述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企业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制) 4. 2015年1月-2015年1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 5. 2015年1月-2015年12月的完税证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