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吉利大道绿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吉利区吉利大道绿化提升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建设地点:洛阳市吉利区
2、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除招标人明确扣除的内容外)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招标内容:吉利大道分车带与两侧15米基础绿化带绿化提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职务;
3、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 1月 25 日至2016年1月 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市吉利区住建局办公楼419房间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图纸费纸质版 300 元(电子版不收费),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到场并查验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吉利区河阳路西段85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838856066
招标代理: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838805588 1883880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