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公安局市局机械停车库采购项目二次预备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清远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远市公安局市局机械停车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市局机械停车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YDAAN-2015-0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伟键
项目联系电话:0763-69871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远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110号。
联系方式:肖先生0763-34633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阮先生0763-6987181
代理机构地址: 清远市B11区炒沙新村21号二楼(静福路维港尚城住宅小区西边)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清远市公安局市局机械停车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YDAAN-2015-03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二次预备公告。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再次公开征集各潜在投标人意见。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以面递或传真(0763-6880075)或电子邮件形式(506373582@qq.com)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将作为本项目论证小组论证的参考因素。
征集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110号。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63-3463397。
传真:0763-3463390。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B11区炒沙新村21号二楼(静福路维港尚城住宅小区西边)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联系人:阮伟键。
联系电话:0763-6987181。
传真:0763-6880075。
邮编: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阮伟键。
联系电话:0763-6987181。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各潜在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36.3024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25日 08:30 至 2016年01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B11区炒沙新村21号二楼(静福路维港尚城住宅小区西边)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2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