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第1次公告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鄂州市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代理,现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6-1Q005
(二)项目名称:鄂州市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
(三)采购预算: 132万元
1.本次采购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 1
(2) 项目包名称: 物业管理
(3)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服务
(4) 用途: 物业管理服务
(5) 简要技术要求: 鄂州市国家税务局两个办公区域内保洁、秩序维护、公共设备设施管理、会议服务、园林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采购预算: 132万元
(7) 服务期:1年
(8) 其他: /
2.供应商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 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取得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师证书并依法在投标人企业办理登记且缴纳社保(需提供证明材料);
5.必须提供近二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须提供正在实施的类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提供能体现项目规模和服务内容的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7.须由本项目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上要求的所有证件材料报名;
8.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一)获取时间: 2016 年 1 月 22 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 时~ 12:00 时、下午14:3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2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同时携带本公告中“第二条 供应商资格”中内容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2号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 2016年2月19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2号会议室。
(二)时间:2016年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8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鄂州市国家税务局
地 址:鄂州市滨湖南路28号
联 系 人:严工
电 话:0711-3268125
名 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302室)
联 系 人:吴峰、赵雪莉
电 话:027-82774315,027-82794909
传 真:027-82774315
(一)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