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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刘店干河整治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2 1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新交辉15-018
 
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的辉县市刘店干河整治工程(二次)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辉县市刘店干河整治工程1标段(施工):建筑工程:1、村庄护岸维修:砌体拆除、弃渣外运。管理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公里桩等。
2、招 标 范 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辉县市内
5、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180日历天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企业及项目部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应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并附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提供的一律不予认可; (7)投标人自2010年12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起为准) (8)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 (9)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人员并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登记的委托代理人,并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1月25日至2016年01月29日 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9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辉县市水利局0373-6626820
 
招 标 人: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3-666607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6996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辉县市水利局
 
201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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