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电脑及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电脑及空调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电脑及空调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XT2016-0007-01、02
2、项目名称: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电脑及空调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名称: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电脑采购;第二标段名称: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空调采购。
3、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电脑及空调采购项目,第一标段主要内容: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第二标段主要内容:1.5P及2P空调。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82.1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电脑预算控制价49.50万元,第二标段空调预算控制价32.60万元。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按标段顺序中标 一 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其它组织,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能力;
5.3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1月25日起至2016年2月2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地址: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业绩合同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以上材料须提供一套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2月25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2月25日9时30分;
8.3递交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4地址: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新泰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泰市杏山路71号
电话:0538-3011921
联系人:王科长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298号财富中心408室
项目经理:孙丰强
电 话:15092810337
电子邮件:yangguangzhengda@126.com
10、公告媒体: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新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2、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