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城区公园(广场)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的委托,对杏坛镇城区公园(广场)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SD15FG4134
二、采购项目名称:杏坛镇城区公园(广场)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3万元/年;服务年限:3年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2、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经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从事该项业务的证明文件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环卫服务资质(等级)证书,须提供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工商注册地在佛山市顺德区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经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加具了意见的《佛山市顺德区外来环卫企业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表》,须提供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授权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注: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9日(办公时间内,公休节假日除外),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递交上述资料及标书款凭证并与工作人员联系。选择邮寄方式需另付快递手续费用人民币60.0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售卖招标文件。
注:标书款账号信息
户名: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南门支行
帐号:01078800027349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4日上午09:30 (注2016年2月24日上午0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开标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上午09:30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政府五楼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38823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120222
传真:0757-22366178 邮编:5283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120222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