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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河北省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资金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6-01-22 10: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L15168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130000150253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唐树旺
 
电话:1383310507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李倩 电话:0311-66635036
开标联系人:管建萍 电话: 0311-66635533
标书发售电话:0311-66635532 66635011(传真)
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分包名称: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河北省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资金公开招标(初步设计)   预算金额:140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该资质证书原件。 3、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该资质证书原件。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1月21日至2016年01月2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河北省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资金公开招标(初步设计)
售价:700.00元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17日 09:00
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2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2月17日 09:00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河北政府采购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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