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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2 11: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

项目编号:JTZB2016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3703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地址:长岭县

联系方式:汪勇 联系电话:155433899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浩 电话:0431-8537036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担保十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16003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本项目经长岭县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

2.2项目位置:长岭县

2.3服务期限:一年

2.4招标范围:完成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需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即从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档案归档的全部工作。

2.5工作内容:通过本次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需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2.6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的企业,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招标工作经验。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招标师资格。

4. 投标资格审查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吉林嘉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外省投标企业的有关入吉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17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与卫星路交汇财富领域5A12室;

5.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地址:长岭县

联系人:汪勇

联系电话:15543389966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担保十楼)

联系人:彭浩

电话:0431-85370361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的企业,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招标工作经验。3.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招标师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22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8777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8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与卫星路交汇财富领域5A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16003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本项目经长岭县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

2.2项目位置:长岭县

2.3服务期限:一年

2.4招标范围:完成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需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即从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档案归档的全部工作。

2.5工作内容:通过本次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需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2.6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的企业,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招标工作经验。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招标师资格。

4. 投标资格审查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吉林嘉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外省投标企业的有关入吉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17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与卫星路交汇财富领域5A12室;

5.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地址:长岭县

联系人:汪勇

联系电话:15543389966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担保十楼)

联系人:彭浩

电话:0431-8537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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