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公路管理站购置公路清扫、洒水降尘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2 11: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8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购置公路清扫、洒水降尘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13480030002
项目联系人:孙俊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6-2381932
采购人:河北省公路管理站
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北环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952709
代理机构:廊坊市圆福元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381932
预算金额:36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2月1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1-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1-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拟采购设备的生产或经营单位; 2、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家工信部或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国家“3C”认证; 3、产品的生产企业均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产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的技术经济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9、同一品牌只认可一家单位投标,以首家报名为准;生产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三套,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购置公路清扫、洒水降尘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13480030002
项目联系人:孙俊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6-2381932
采购人:河北省公路管理站
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北环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952709
代理机构:廊坊市圆福元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381932
预算金额:36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2月1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1-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1-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拟采购设备的生产或经营单位; 2、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家工信部或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国家“3C”认证; 3、产品的生产企业均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产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的技术经济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9、同一品牌只认可一家单位投标,以首家报名为准;生产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三套,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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