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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泽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1-21 17: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密市泽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开标会议于2016120930时整(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密市泽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5198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中标金额:按水利厅批复概算中勘察设计费的79%

项目负责人:常海晓

证书编号:B01090900012

计划工期:25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中心

中标金额:按水利厅批复概算中勘察设计费的79.7%

项目负责人:赵艺

证书编号:B02060900013

计划工期:25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按水利厅批复概算中勘察设计费的79.3%

项目负责人:朱德功

证书编号:B03070900002

计划工期:25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121日至2016125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郑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话:0371-677219610371-67721610

邮箱:ZZJSGLC@163.com

邮编:450006

地址:郑州市颖河路110

新密市纪检委驻水务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0371-69822850

邮箱:FZKSWJ@163.com

邮编:452370

地址:新密市农业路2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密市双洎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822869

招标代理人: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杨女士 

联系电话: 0371-5377755313733899360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层1026

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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