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鹿邑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共鹿邑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共鹿邑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就中共鹿邑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中共鹿邑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鹿采购2016[011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段划分
1、采购内容:垃圾清运车、垃圾箱;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1月21 日—2016年 1月2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7号B座16楼1602)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要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
上述公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中共鹿邑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康先生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15518065735 18638695036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0394-7187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