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2016-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项目(WZ201601)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西南财经大学拟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欢迎有资质、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有类似项目业绩、信誉良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WZ201601
二、招标项目:西南财经大学2016-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预算:每年约5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履约时间:2016年度、2017年度
3.采购类型:货物和服务
4.代理范围:预算12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和学校决定需要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项目。预计2016年需要代理的项目数量不会少于10个,金额5000万元左右。(此处的数量和金额仅供参考,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5.服务内容:
(1)与代理项目有关的报批、备案手续;
(2)编制采购文件(包含采购预算);
(3)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招标答疑以及质疑答复;
(4)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会场由采购人无偿提供);
(5)编制采购情况书面报告;
(6)提供招标相关咨询及合理化建议;
(7)采购人临时交付的其他事项。
6.履约方式:针对单个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即针对单个项目签订委托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入围单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7.入围单位数量:2家。入围单位抽签决定代理顺序,按顺序依次代理项目。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注册地在四川省外的投标人必须取得入川备案证或入川验证登记证,且必须在成都市设有经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
7.投标人必须具有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8.投标人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的资信证明文件
以下文件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
1.单位介绍信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证书。
以下文件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
1.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证书。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则投标无效,资格证明文件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请于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8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在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成都温江柳台大道555号)腾骧楼204室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请仔细审核发票内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公司名称、投标标段编号与投标公司名称必须一致。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3月1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腾骧楼222室(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十、联系方式:028-87092439唐老师、87092601刘老师。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