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2016年假币图像采集设备和手机信息采集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委托,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2016年假币图像采集设备和手机信息采集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2016年假币图像采集设备和手机信息采集设备
2.招标编号:TC160F073
3.采购货物名称和数量: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指标要求 | 分包控制金额 |
01包 | 假币图像采集设备 | 40 | 套 | *能实现假纸币白光、紫外、红外、侧光、透光图像的采集、存储; *设备采集的图像幅面不小于160mmx80mm。 | 人民币180.00万元 |
02包 | 手机信息采集设备 | 40 | 套 | 完全由国内自主研发,自主知识产权,无软件潜在泄密风险; 内网部署,直采直传,支持一键式完成手机采集和数据加密上传到后台蛛网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 人民币80.00万元 |
其中:技术指标中标注“*”号的为主要技术条款,对这些主要条款的任何偏离同样将导致废标。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4.预算金额:人民币260.00万元(财政资金)
5.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6.交 货 期:按采购人需求。(如遇特殊困难情况,双方协商顺延)。
交货地点:现场交货。
7.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 合格的供应商的要求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
8.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资质和生产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8.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8.3 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
8.4 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8.6 供应商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8.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且在审核无误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
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⑵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9.供应商可从2016年 1 月 21 日起至2016年 1 月 29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0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200 元,外埠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1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2 月 17 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1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2 月 17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2.开标时间:2016年 2 月 17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投标、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第三会议室。
14.开标一览表(唱标时用)应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的信封内,密封处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5.投标保证金应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的信封内,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6.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下面的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
电 话:(010)63439486
传 真:(010)66269547
联 系人:温佩忠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0室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2108045
传 真:(010)62108246
联 系 人:钱卉卉、顾毅
电子邮箱:zzsbec@126.com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 户:020004961920036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