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执法海巡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1 15: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NDZB-2015-127-1(2015安财购计[100-1-2]号)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执法海巡艇 | 执法 | 1艘 | 120 | 本船为内河执法艇,航区为内河A级航区,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福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黄主任/0593-676561 | 福安 市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1月21日至2016年01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12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0593-2937168)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节假日期间请将报名函发送至本招标文件指定电子信箱)。
6、项目联系人:翁雅娟、杨晓岚
联系电话:0593-2937168、2595166;0591-87530730-814
传真:0593-2937168
E-mail:zhixinnd@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的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8、政府采购政策
8.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8.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8.3、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9、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26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6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层)
12、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3、标书购买费及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14、投标保证金专户 (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开户名: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账 号:9060 5280 1001 0000 343606
15、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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