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公路隧道LED照明智能控制关键技术及示范应用研究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海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公路隧道LED照明智能控制关键技术及示范应用研究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海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现就公路隧道LED照明智能控制关键技术及示范应用研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CBNB-20166035G磋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采购预算:竞争性磋商、35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子包 | 采购内容 |
1 | 公路隧道LED照明智能控制关键技术及示范应用研究项目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21日至 2016年1月28日16:00,上午: 9:00-11:00;下午:1:30-5:0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88090098。
3.售价:磋商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名称、地址、手机号、传真、邮箱、开户行及账号。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6年1月29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网银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汇(转)款时,请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2月1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6年2月1日14:00 (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评标室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兴海北路99;
采购人联系人:童指挥;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近娜、王璐、王莹巧、梁慧强、邓梅生、王燕
联系电话:0574-87425570/87425569/87425571
传真:0574-87425373
十一、供应商应予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二、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