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监控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监控安装采购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委托,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监控安装采购项目。
2、谈判编号:洛新交易【2016】007号
3、采购内容:红外枪式摄像机、半球摄像机、硬盘录像机、交换机等监控设备(详见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金额: 24万元
6、交 货 期:1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安防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通过年审的独立法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生产厂家本身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原厂宣传页并加盖原厂公章。
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证明,加盖原厂公章的宣传页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投标人在本市有授权的售后服务中心,在本市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开标时需提供本市售后服务证明,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产品。
以上资质证件开标时需查验原件。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6年1月21日起至2016年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报名。
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天汇中心1406室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7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证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要求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月27日下午14点40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新安县新城涧河大道358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903799675
邮 箱:18903799675@189.cn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天汇中心1406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37901891
邮 箱:13937901891@126.com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