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电子商务办公室林州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林州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出资建设,验收合格后政府给予补贴,招标人为林州市电子商务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林州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项目;
2.2采购编号:LCG2016-11-005
2.3招标内容:林州市电子商务进农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营;
2.4实施地点:市级运营服务中心(地点:红旗渠经济开发区)及各个乡镇服务站和各村级服务点;
2.5投资规模:约3600万元;
2.6实施周期: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
2.7质量目标:通过政府组织的相关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或相关经营范围;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商务综合类平台且开通运营1年以上,网络平台须取得工信部门ICP备案号并具有ICP许可证书;
3.4银行资金证明不少于1500万元;
3.5具备自有的物流企业或和第三方合作的物流企业
3.6投标人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人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否则投标无效,相关电子信息登记信息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投标报名
4.1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7日17时前,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凭企业用户密码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红旗渠大道禧福苑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注意事项
7.1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2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7.3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4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7.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公告期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7.6本次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公告发布的媒介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的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林州市电子商务办公室)或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 (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林州市电子商务办公室
地 址:林州市人民路中段
联系人:郝先生、李先生
电 话:13949520026 13513830678
8.2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驻林州地址:林州林虑宾馆东2楼)
联系人:褚女士 齐先生
电 话:0371-67715639 15896853871
8.3监督电话:0372-6808856
林州市电子商务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