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荔湾区城市管理局果皮箱、环卫工具房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荔湾区城市管理局果皮箱、环卫工具房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DHL2015-CG0015,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7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GDHL2015-CG0015
3. 项目名称:荔湾区城市管理局果皮箱、环卫工具房采购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14(道路清扫设备)
6.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包组内容 |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 | 采购预算 | 交货期 |
包1:镀锌分类果皮箱 | 1000组 | 人民币900元/组 | 人民币90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包2:环卫工具房 | 50间 | 人民币28000元/间 | 人民币140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 |
备注: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监管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7.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7.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7.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7.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
7.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5年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7.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7.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1日-2016年1月2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层)
8.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8.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8.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8.3.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3.3.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3.3.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个包组售价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2月25日9:00~9:30时。
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2月25日9:30时。
9.3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层)。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http://www.gdhlzj.com。
10.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谭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81935521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四楼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尹先生、梁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18664867337、020-3706335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层(广轻大厦)
邮政编码:510040
电邮:21887536@qq.com
传真:020-83643131
网址:http://www.gdhlzj.com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