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市政管理处沥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开封市市政管理处沥青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开封市市政管理处,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开封市市政管理处沥青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6)7号
1.3交货地点: 开封市境内
1.4项目资金:132.6万元
1.5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人要求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采购内容:90#沥青260吨(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同类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4. 投标人必须提供厂商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开标当天法人必须到场(持法人身份证原件)。
四、报名须知:
投标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授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厂商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
(以上资料需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应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清晰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备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报名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5号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013室)
5.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3投标企业必须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帐户将保证金转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及时换取保证金收据,将收据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
5.4汴交管委〔20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必须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帐户将资信保证金转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号,并及时换取资信保证金收据,将收据附在投标文件中。资信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2递交及开标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市政管理处
联系人:孟老师
电 话:0371-229968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583782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