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除颤仪(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除颤仪(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除颤仪(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JX2015CG-H0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蓉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46997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陈主任、0755-833528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蓉、0755-83469978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建艺大厦160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除颤仪(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对除颤仪(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X2015CG-H072
二、项目名称:除颤仪(重新招标)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PLAN-2015-313004-000126 | 除颤仪 | 20.0 | 台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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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者合法代理商或合法代理商的授权商;
5、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之一:1、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有所投产品生产日期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采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 月20日至2016年 1月 28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需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七、投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 年 1 月 27 日17时00分。书面传真至0755-83780355或发至2306131025@qq.com。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2 月 1 日14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2月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2月1 日14 时30分。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
十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十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6]60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深圳市建星公司网(www.sz-jstar.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小姐 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469978 83780036
传 真:0755-83780355
公告查询网址:http:// www.cgzx.sz.gov.cn (深圳政府采购网)
http://www.sz-jstar.com (深圳市建星公司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收 款 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银行帐号:7441 6101 8260 0172 104(文件费)
采 购 人: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755-83352845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者合法代理商或合法代理商的授权商;5、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之一:1、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有所投产品生产日期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采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20日 14:00 至 2016年01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需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0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0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6]60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