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国土资源局临城县石城乡安上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临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临城县石城乡安上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临城县石城乡安上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项目编号:HBYDLC2016-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哲、郑剑霞
项目联系电话: 0319-36887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城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临城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方式: 宁少辉 0319-71916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哲、郑剑霞0319-3688796
代理机构地址: 邢台市顺德路255号商务大厦五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第一标段:临城县石城乡安上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电力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临城县石城乡安上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临城县石城乡安上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
工期:第一标段:自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工;
第二标段:自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工;
第三标段: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从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含保修期)。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标段: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承装(修、试)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经理提供2014年或2015年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为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土地整治、土地整理、土地平整等相关内容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经理提供2014年或2015年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标段: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门批准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提供2014年或2015年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1.805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21日 08:30 至 2016年01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或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