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大丰生态移民B区道路基础设施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大丰生态移民B区道路基础设施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上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 上发改项目【2015】1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林县兴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BJ4502015051
项目编号:GXXY-2016001
建设地点: 上林县境内 。
建设规模: 城西片区安置点内新建,连接那阳街通往西环路新建道路,连接宾马二级路通往旧丰岭路等工程。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30.0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365 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时止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 上林县大丰扶贫生态移民安置B区总承包项目采购、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相关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项目不接受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至 2016年 1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至 2016 年 1 月 26 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4.3 电子化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 6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2 月 19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公告栏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上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 0771-5222229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林县兴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林县霞客路153号
联 系 人: 温镜生
电 话: 0771-5222229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双拥路宜尚酒店801-808室
联 系 人: 卢工
邮 编: 530021
电 话: 0771-5672768
2016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