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宁德核电厂区1、2、9、0号机组增加电话及隔音罩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核电厂区1、2、9、0号机组增加电话及隔音罩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核电厂区1、2、9、0号机组增加电话及隔音罩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TXJ-010-20152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海峰
项目联系电话:010-584460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尚工 shangguanghui@cgnpc.com.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海峰 010-58446081;传真:010-58815030;邮箱:txjgjzb@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层3A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核电厂区1、2、9、0号机组增加电话及隔音罩EPC总承包项目(编号:TXJ-010-2015200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对原有设计图纸进行适应性)以及安装、调试、施工等总承包(以下简称“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太姥山镇备湾村宁德核电厂区。
2.2建设规模:
宁德核电厂区1、2、9、0号机组增加电话及隔音罩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确保电话和隔音罩正常使用,其中挂墙电话、防爆(降噪)电话为甲供材料(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主要针对宁德核电1、2、9、0号机组组NI/CI/和部分BOP厂房。技术规格书中宁德核电在规定的条件下使用的电话电缆的设计(对原有设计图纸进行适应性)、安装及施工等总承包。
2.4 计划工期
人员入场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人员入场培训开始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设计文件出版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施工图文件出版时间:合同签订45日历天
供货、安装、调试施工工期: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 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开工令为准)。
备注:如1RX厂房等(详见清单)在2016年度无施工窗口时间,则另行安排施工窗口时间;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3.2.1设计单位进行总承包时,其设计总承包及分包商应具备如下资质:设计总承包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分包商应具备“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3.2.2施工单位进行总承包时,其施工总承包及分包商应具备如下资质:施工总承包商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设计分包商应至少具备如下资质:(1)核岛部分通信系统改造工程的设计分包商,应当具备“反应堆工程设计(含核电站反应堆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2)核电站常规岛和BOP厂房部分通信系统改造工程的设计分包商,应当具备“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以及以上的设计资质。3.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3.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及重大投诉事件;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20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层3A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厂洼19号(苏州桥往西300米),北京皇苑大酒店三层第三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 月20日至2016年 01 月2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持相关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且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4.4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材料和标书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出。因邮件逾期送达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2月01日下午14:00整到达招标文件内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踏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2 月 25 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厂洼19号(苏州桥往西300米),北京皇苑大酒店三层第三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本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外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3A层3A03室。
联 系 人: 联 系 人:谭海峰
电 话: 电 话:010-58446081
传 真: 传 真: 010-5881503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txjgjzb@163.com
网 址: 网 址: www.txjbidding.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账 号: 账 号: 1100 6111 8018 0100 30936
2016 年 01 月 20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