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20(原省道207)孙阁至鹿郸交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国道220(原省道207)孙阁至鹿郸交界段改建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20(原省道207)孙阁至鹿郸交界段改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 豫发改基础【201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鹿邑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补、省补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鹿邑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与鹿邑县新建G311相交处,终止于清水河,全长10.46公里,该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
2.2 标段划分:国道220(原省道207)孙阁至鹿郸交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全线的道路、桥梁、交通工程的勘察设计,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并积极配合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查,提交业主招标所需的招标图纸(含电子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文件汇总、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汇总整理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4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 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施工招标所需有关资料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3.2 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行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2010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勘察设计业绩,且具有连续缴纳一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记录证明;
3.3 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2个月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项目负责人于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报名人员的劳动合同、相关业绩合同(含中标通知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鹿邑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4-7223557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 冷先生
电 话: 0371-655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