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窗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XCGZX2016-0007
作者: 发布于:2016-01-20 12: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就其窗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窗帘 XCGZX2016-000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窗帘 本项目预算为52万元。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窗帘生产厂家(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窗帘的生产、制造或加工字样);
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zfcgzxwux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但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该函可在我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内下载),并按要求传真(0510-81827711)至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并电话(0510-81827715)确认。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其他有关事项:
1、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账号:887010198500011968)
2、答疑会时间: 2016年1月25日15:30
答疑会地点:市民中心10号楼3楼302室
招标文件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zfcgzxwuxi.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但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确认函》(该函可在我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内下载),并按要求传真(0510-81827711)至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并电话(0510-81827715)确认。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其他有关事项:
1、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账号:887010198500011968)
2、答疑会时间: 2016年1月25日15:30
答疑会地点:市民中心10号楼3楼302室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2月18日9:30始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6年2月18日10:00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开标三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厉嘉元、杨蕾
投标文件接收人:厉嘉元、杨蕾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6年2月18日10:00
开标地点: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开标三室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16年2月18日10:00
开标地点: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开标三室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 214000
联系人:厉嘉元、杨蕾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 214000
联系人:厉嘉元、杨蕾
电话:0510-81827750
传真:0510-81827766
传真:0510-81827766
网址: http://zfcgzx.wuxi.gov.cn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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