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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区(西站)公路工程灵青路支线№2(K1+120-K3+0007)(GL(H)GCZB-2015-32)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0 09: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开发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区(西站)公路工程灵青路支线№2(K1+120-K3+0007)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区(西站)公路工程灵青路支线№2(K1+120-K3+0007)

项目编号:GL(H)GCZB-2015-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539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开发总公司

地址:灵川县八里街

联系方式:文先生0773-68119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0773-585390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号

起讫桩号

长 度    (公里)

土石方    (立方米)

路面(平方米)

防护工程         (立方米)

№2

K1+120-K3+0007

1.8807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并办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签署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以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2公里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施工。2、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3公里以上、路基宽30米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或市政工程规定的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3.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6年以上,担任过2个与本项目相同(或以上)等级的公路项目的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总工应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8年以上,担任过2个与本项目相同(或以上)等级的公路项目的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3.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20日 09:37 至 2016年01月2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不含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区(西站)公路工程灵青路支线№2(K1+120-K3+0007)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开发总公司,招标人为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自治区)补助、地方财政配套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并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区(西站)公路工程灵青路支线№2(K1+120-K3+0007))位于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境内,工程全长1.8807km。按一级公路标准并增设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市政设施的建设,路基宽24.5-40米;本项目计划投资约8000万元。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招标的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涵洞、及安全设施、市政工程及其他设计图纸上的内容(不包含绿化工程)等。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如下表:

合同号

起讫桩号

长 度    (公里)

土石方    (立方米)

路面(平方米)

防护工程         (立方米)

№2

K1+120-K3+0007

1.8807

 

 

 

 本次招标项目编号为:GL(H)GCZB-2015-3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并办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签署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以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2公里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施工。2、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3公里以上、路基宽30米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或市政工程规定的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6年以上,担任过2个与本项目相同(或以上)等级的公路项目的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总工应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8年以上,担任过2个与本项目相同(或以上)等级的公路项目的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

3.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20日至20161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由投标人技术负责人本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业绩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经办人为企业法人代表的,报名时须出具企业法人代表证及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其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投标单位为该代理人缴纳20141月至20159养老保险金凭证)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不含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如有需要,招标人可提供配合。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224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0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gljtj.gov.cn)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

          开发总公司                                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川县八里街                址: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

邮政编码:  541299                    邮政编码:541001

联 系 人: 文先生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773-6811910               话:0773-5853909

传    真: 0773-6811137               真:0773-5848888

 

 

                                               2016年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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