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朱阳关镇(京豫对口协作)项目工程二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朱阳关镇(京豫对口协作)项目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京豫对口协作资金,招标人为卢氏县朱阳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二次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TAHP-2015-217
2、项目概况:
第二标段:(1)、是在朱阳关镇衙峪沟内的岭东村地段衙峪沟河道左岸建设总长度为770m的护村护地河堤,其中需埋设直径为Ф100的过路涵管3处,每处15m,共45m。(2)、是对该村地段河道进行局部清淤,总长度800m.(3)、是对该村原2007年水毁公路进行基础性恢复,修复砂石路长度1300m。
3、施工地点:卢氏县朱阳关镇
4、工期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
6、保修期限: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图纸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企业无行贿、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时间为:
2、报名地址: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原农村商业银行三楼)。
3、报名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项目经理证件:具有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养老保险缴费单、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单位须自行出具不办理此项业务的说明并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格式自拟)。
注:(1)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带原件审查,并提交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招标文件费用收取:售价伍佰元整(¥5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15时00分,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原农村商业银行三楼)。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朱阳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13639861572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4号院
联 系 人:
电 话:18697322255 0398-2118368